一、辦理方式:採公開申請方式,經本公司審查及評審通過後設置。
二、申請資格:經政府登記立案之企業、公司行號、公私立團體皆可申請。
三、申請檔期:以月為單位,每次申請檔期最長為3個月,期滿前得申請1次續約,續約檔期最長3個月。本公司得視需要延長或縮短。
四、點位及費用:
(一)點位:依本公司公告為主,相關資訊如附件。
(二)租金(含稅):依據每月最低保證營業額及抽成比例方式計收租金(內含會員獎勵行銷費用2,000元,由本公司統籌運用)。
(三)保證金:每1申請案為1萬元。
(四)申請單位取得遊憩場域快閃空間經營資格者,正式營運前須成為「台北捷運 Go」App會員點數特約商店,並請提供至少20份商品券或折價券等作為「台北捷運 Go」App會員行銷導客運用,本公司將提供宣傳管道協助推廣,惟刊登內容及宣傳管道須經本公司同意後始得上刊。
五、申請方式:
(一)申請單位應檢具下列文件向本公司提出申請:
1、遊憩場域快閃空間申請書。
2、提案企劃書。
3、申請單位合法登記在案證明文件。
4、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。
(二)申請單位應備妥上述文件於欲租用之檔期前2.5個月(例如:114年10月份檔期以10月1日為起始日故至遲須於114年7月15日前完成提送),郵寄或親送至本公司(地址: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2號北捷遊憩事業公司商業發展部),封面請註明:「遊憩場域快閃空間申請案」,受理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班日9時至12時及14時至17時止,受理期間之末日如為假日,順延至次一工作日。
(三)聯絡方式:黃先生(02-25783536轉525)。
六、以上未盡事宜,請詳「遊憩場域快閃空間申請書」及「遊憩場域快閃空間一般條款」相關規定。